南昌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
时间:2017-08-08 来源:
南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今日表决通过人事任免:
任命:
万茂文为南昌县环境保护局局长;
涂艳彬为南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;
免去:
周来华同志的南昌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。
任命:
万顷为南昌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;
张瑛为南昌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履职服务中心主任。
免去:
刘冬京的南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樊庆秋的南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
胡晓玲的南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刑事审判庭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
姜小平的南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杨斌权的南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钱茂奎的南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王革生的南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。
现予公告。
南昌县人大常委会
2017年4月26日